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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当事人和解的案件公安机关能否撤案处理结果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某种特殊情况下,涉案当事人达成和解后,公安机关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撤销案件处理,然而这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并满足特定条件要求。
“当事人和解”在此具体情形中特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心忏悔其行为,通过弥补受害人损失、表达诚挚歉意以达到得到受害者原谅、实现受害者主动与嫌疑人或被告人和解的途径。
特别地,针对由民间纠纷引发且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所列犯罪类型,以及尚未构成渎职犯罪但可能被处以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案件,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内曾有故意犯罪行为,宪法将排除适用涉及上述罪行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达成和解协议的情况。
因此,在这种特殊条件下,公安机关在考虑到当事人已经达成和解的情况后,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议给予从宽处理的建议。
同样,在人民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之前,也应充分考虑公安机关及受害者的相关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
【和解协议的效力】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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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0:5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