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罪只有银行流水可以定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仅仅依靠银行流水来单独判定构成开设赌场罪是不够充分的,必须结合多项相关证据进行全面考量,才能使得证据链条得以形成与完善。
实际上,银行流水确实能够被视为判定该罪行过程中的关键性线索和有力证据之一,然而,它并不能独立构成充足的定罪依据。 在司法实践的具体操作过程中,我们还需充分考虑到诸如证人证言、实物证据以及犯罪嫌疑人的陈述及辩护等其他类型的证据。 对于开设赌场罪的明确认定而言,理应证明犯罪嫌疑人存在开办赌博场所的主观故意及其客观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开设赌场的行为,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严厉惩罚,同时还可能被处以罚金; 若情节严重者,则将面临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也会被处以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原则】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