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取赃物的犯罪行为有哪些情形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各类涉财类犯罪活动中,涉及到的非法占有和获取赃物的相关犯罪行为,往往是以掩盖或隐瞒犯罪所得以及其产生的收益作为核心内容。
以下列举了几种较为典型的情况:首先,当行为人明确知晓某项财产属于犯罪所得及其所产生的收益时,却依然选择进行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等行为来掩盖或隐瞒这一事实。 其次,如果行为人明知某项财产是通过盗窃、抢劫、诈骗等犯罪手段获得的,但仍选择购买、接受或者协助转移、藏匿这些财产,那么这种行为也将被视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一种表现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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