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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知情收到偷来的东西如何判定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未经当事人了解的情况下接收涉嫌盗窃行为非法所得的物品,从法律层面上做出裁决经常是相当复杂且需要全面审视各种影响因素。
若收受者在获得物品的同时支付了合理、公正的边际成本,并依照常规的贸易流程与习俗进行交换,同时他们的确无法察觉所接收到的物品源自于盗窃行为,那么这种情况通常不会被视为犯罪行为。
然而,尽管如此,所接收的物品仍然有可能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被要求予以追回。
然而,倘若收受者以远低于市场公允价值的价格获取物品,或者在获取过程中存在着应当明知物品来源非法的情况,那么他们就有可能被判定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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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6:4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