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罪的证据是什么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开设赌场罪行的法律证据,主要涵盖以下六个方面内容:首先是实物证据,它包括赌博游戏器具以及投资者所投入的资金与收支状况的相关单据、账簿等等;
其次是书面证据,如涉及赌场经营活动的详细档案记载、财务账户的收入支出细节、会员或投资者的具体信息等内容; 第三种类型为证人证言,此类证据源自于参与赌博活动的人员以及赌场工作人员等的陈述与证词; 第四种则是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与辩护,这部分内容主要来自于开设赌场的当事人对自身违法行为的陈述与解释; 第五种是视听资料,例如赌场内部的监控录像等影像资料; 最后一种是电子数据,例如在线赌场的交易记录、聊天对话等数字化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