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知情收到偷来的东西如何判刑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行为者在毫不知情的状况下接收到被盗窃而来的物品,通常情况下并不构成刑事犯罪。
然而,若行为者明知或者理应知晓所接收之物为赃物,却依然予以接受、隐匿甚至进行销售等行为,便有可能触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对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到被盗窃物品的情况,在经过调查核实之后,通常会要求行为者将赃物归还给原所有人。 然而,倘若购买人是通过合法的市场渠道、支付合理的价格等方式获得该物品,并且确实对其来源一无所知,那么当原所有人提出返还请求时,购买人有权向出售人索求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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