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赌金额多少立案成功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网络赌博案件的司法衡量标准往往同参赌人数、累积赌资金额以及其他相关要素密切相连。
一般而言,如果组织者招揽了超过三名人士参与赌博活动,且其从中抽取佣金累计高达五千元人民币以上; 或者是通过组织三个以上的人员进行赌博活动,累积的赌资总额达到五万元人民币以上; 再或者是发动三人以上的群体进行赌博活动,累计的参赌人数达到二十人次以上; 最后,则是引诱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居民超过十人前往境外参与赌博活动,并从中获取回扣和介绍费用的话,那么这些行为均有可能被视为犯罪行为,并面临刑事起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三条
[赌博案(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应予立案追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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