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络赌资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意思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网络赌资的界定准则,乃是针对网络赌博行为,用以衡量并确认所涉及资金究竟是否属于赌资的一整套规定及依据。
通常而言,网络赌资涵盖了参赌者下注的数目,赢得的奖金,以及通过参与赌博而获得的各类财产等。 举例说明,倘若某个人通过网络支付工具将现金充入赌博账户以进行赌博,或者在赌博过程中赢得的资金,但尚未实行转账操作,那么这些资金皆有可能被视为赌资。 然而,实际的司法审判过程中,对于网络赌资的具体数额,往往需要综合考虑诸多因素才能做出准确判断。 这主要是由于网络赌博的形式繁多,资金流动错综复杂。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三、关于网络赌博犯罪的参赌人数、赌资数额和网站代理的认定 赌博网站的会员账号数可以认定为参赌人数,如果查实一个账号多人使用或者多个账号一人使用的,应当按照实际使用的人数计算参赌人数。 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对于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兑换为虚拟货币、游戏道具等虚拟物品,并用其作为筹码投注的,赌资数额按照购买该虚拟物品所需资金数额或者实际支付资金数额认定。 对于开设赌场犯罪中用于接收、流转赌资的银行账户内的资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可以认定为赌资。向该银行账户转入、转出资金的银行账户数量可以认定为参赌人数。如果查实一个账户多人使用或多个账户一人使用的,应当按照实际使用的人数计算参赌人数。 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在赌博网站上的账号设置有下级账号的,应当认定其为赌博网站的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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