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犯罪怎么样才会不起诉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是否应当提起公诉的问题,需要全面审视各种相关复杂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首先,若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程度相对较小,依据法律相关规定,可不将此类情况视为犯罪行为,此时便可能不适宜提起公诉。 其次,对于初次犯罪或者偶然触发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来说,倘若其能够展现出真诚的忏悔之情,并且在犯罪之后积极采取措施对受害者进行赔偿并获得对方的谅解,同时还具备稳定有效的监管环境或者经过适当的社会教育活动得以改善,综合评估结果显示其社会危害性较低,再次发生类似事件的潜在风险亦较低,那么这类案件或许就可以考虑不起诉的处理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二条
【附条件不起诉】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 对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公安机关要求复议、提请复核或者被害人申诉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人民检察院决定附条件不起诉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起诉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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