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超市遗忘盗窃罪怎么判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顾客在超市内遗失了所携物品,从法律角度来看该情形通常并未达至盗窃罪的标准。
所谓“盗窃罪”,系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秘密手段盗取公共及私人财产的行为,此种犯罪涉及到数额较大或者连续实施多起盗窃行为、潜入他人住户进行盗窃、甚至携带武器进行偷盗等不同情况。 然而,倘若顾客遗留在超市中的物品被第三方恶意占据,同时占有者又具有明显的非法占有意图,并且达到特定金额条件或者符合其他相关犯罪构成要素,那么才有可能被判定为盗窃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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