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形式构成侵占罪罪名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占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擅自据为己有的犯罪行为,其构成要件大致可以分为如下几个部分:第一,侵占罪的主体通常为一般的自然人,只要能够承担刑事责任的年满16周岁的人都可以成为该罪的实施者;
其次,作为侵犯财产权的犯罪,侵占罪在主观上必须具有故意性,即明知是他人委托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却仍然非法占为己有; 最后,从客观方面来看,侵占罪表现为将他人交付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并且拒绝归还给原所有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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