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开设赌场罪标准是多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非法开设赌场罪的认定标准,主要涵盖了以下几种情况:基于盈利目的,犯罪者有如下任何一种行为都将被认为是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所定义的“开设赌场”行为:1.建立赌博网站并接收投注;
2.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用于组织赌博活动; 3.作为赌博网站的代理人并接收投注; 4.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享。 当实施上述任一行为时,若犯罪满足下列任意一种情况,则应当被视为符合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对于“情节严重”的定义:1.抽头渔利的累计金额已达到了3万元以上; 2.赌资累计金额已达到了30万元以上; 3.参赌人员累计已达到了120人以上; 4.建立赌博网站之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活动,违法所得金额已经超过了3万元; 5.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享,违法所得金额也已经超过了3万元; 6.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人,并由下级代理人接收投注; 7.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活动; 8.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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