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类侵占罪自诉的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占罪作为法定刑事自诉案件类别之一,对于三类侵占罪案件的自诉条件通常包含如下几个关键要素:首先是告知义务的履行,被害人需亲自向司法机关主张并提出控告,这也是法院予以立案受理的前提条件;
其次被告人身份的明确化,依据中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被告人的身份信息需要得到明确,以便于法院可以更为精准地将法律文书送达到他手中以及开展审判工作; 第三,诉讼请求的特定化,即被害人需要明确表达出其希望被告人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如归还所侵占的财产、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等等; 最后,证据材料的充足性,被害人需要提供一定数量且具有说服力的证据以初步证明被告人确实实施了侵占行为,然而,这些证据的充分性与证明力在后续的审理过程中将会受到更深入的审查与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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