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吸罪可以退回本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非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案件处理过程中,受害者确实存在收回本金的可能性,然而,具体的情况相当错综复杂。
在这类型案件中,执法机构会朝着嫌疑人的侵权所得发起强制追索。 倘若通过追讨能够回收的资金尚有盈余,那么这些资金通常会按照一定的比例退还给受害者。 然而,能否实现全额退回本金,则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例如犯罪嫌疑人的财务状况、追讨工作的成果等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分子所获得的所有非法财物,都必须进行追缴或责令退赔; 对于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立即归还。 值得一提的是,在实践操作中,退回本金的过程可能会相对较长,并且退回的比例未必能满足受害者的期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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