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构成猥亵罪成立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猥亵罪乃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公然、间接妨碍正常群体风俗习惯以及善良风操之不当侵扰他人的行为。
此类犯罪行为要符合法定要件方可成立。 首先,从主观方面来说,行为人必须有明确的认知,即清楚地了解自身行为与被害人意愿相悖,但仍然坚持实施该种猥亵行为; 其次,在客观层面上,必须实际发生了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行径。 此处的"强制"既包括使用暴力、胁迫这样直接对人身产生威胁的方式,也涵盖了采取化妆、下毒、催眠等非直接的手段使得他人无法抵抗、不敢抵抗或者不知道如何抵抗; 此外,猥亵行为形式多样,可表现为对于他人身体部位进行抓揉、拥抱、口舌舔舐、吸食、亲吻等行为。 最后,此类犯罪行为所侵害的客体主要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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