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私人侵占罪一百万怎么定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占罪,通常被称为私人侵占罪,其具体含义是指以非法占有为意图,擅自将原本由他人保管的财产(如他人财物、遗忘之物或掩埋之物等)据为己有的犯罪行为,且该行为必须得以一定数量金额的支持才能成立。
在这类案件中,涉及金额高达一百万元便可以视作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况。 侵占罪的法律定义是: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直接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并且此种行为涉及到的金额达到某种程度,同时行为人对所占财物拒不归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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