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敲诈勒索罪一定要作为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值得注意的是,在敲诈勒索罪中,并不仅限于主动作为的方式,还可能存在着被动之举。
敲诈勒索罪,意即行为人为达到非法私占的不道德目的,故意对受害者施加恐吓、威胁以及要挟等手段,强迫性地侵吞受害者的公共或私人财产。 如遇特殊场合,倘若行为人具有阻止其他人实施此类违法行为的责任和义务而未施以援手,最终导致不良后果被酿成,此时他们便可能会面临回报以不作为形式的敲诈勒索罪名的惩罚。 举例来说,假设某位企业的主管已明确发现其员工正在利用职务之便,对他人实施敲诈勒索行为,却未能采取任何行动加以制约,致使敲诈勒索的企图得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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