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拐卖儿童罪追诉时效到了还追诉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拐卖儿童罪的追诉时效问题,一般情况下,倘若其已过追诉期则不会再被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这是因为拐卖儿童罪行属于极为严重的犯罪行为之一,理应受到法律制裁。 但是,若犯罪行为出现法定的特殊情况,例如拐卖儿童的犯罪活动已经被公安机关以立案调查、或者由法院受理并开展审理工作后,犯罪嫌疑人为避免承担刑事责任而逃离调查或缺席审判的; 亦或是在追诉期内,被害人家属提出申诉指控,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原本应该依法予以立案查处,却未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理的,那么上述这些情况都不属于追诉时效的适用范围,当事人将面临持续的法律追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
【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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