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聚众斗殴罪怎么构成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聚众斗殴罪这一法律术语,它是指那些为实现对于他人的复仇计划、争夺地区统治权或者其他未经批准的动机,从而纠集大量人群并形成暴力帮派互相进行殴斗的行为,这种行为无疑会严重破坏社会公共秩序。
要构成聚众斗殴罪,必须满足以下四项必要的要素: 首先,从犯罪主体的角度来看,本罪的实施者可以是任何年龄在16岁以上并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其次,从犯罪主观方面来看,聚众斗殴罪的实施者必须存在明确的故意心理,他们往往怀揣着争夺地区统治权、报复他人或者寻求刺激等非正当的动机; 再次,从犯罪客观方面来看,聚众斗殴罪的实施者必须表现出纠集大量人群并形成暴力帮派互相进行殴斗的行为; 最后,从犯罪客体的角度来看,聚众斗殴罪所侵犯的是社会公共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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