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不予追究的标准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侵占罪的司法实践中,法律明确规定了一些情形下该罪行可申请撤销或不予追究。
常见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四种: 首先,侵占的财物数额未达到刑法所规定的最低立案标准; 其次,如果侵占行为情节非常轻微,造成的社会危害性相对微不足道,以至于无须认定构成犯罪; 另外,当犯罪行为的追诉时限已经超过了相关法规的规定; 再者,经由特殊赦令宽恕并免予刑罚的行为; 最后,依照刑法规定,只有在受害人提出控告后才能予以处理的犯罪行为,若未得到受害人的告知或其控告被撤回,也将不予追究。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侵占罪正是属于这一类需由受害人主动提出控告方能处理的犯罪类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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