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的构罪数额标准是多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占罪,是指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在未得到合法授权或认可的情况下,擅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据为己有,且其涉案价值达到了法定的立案标准——即数额较大,并且拒绝返还的违法犯罪行为。
然而,在当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体系内,尚未就侵占罪的确切构成要件及对应涉案金额设定明确而统一的规定。 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会将侵占数额达到人民币10,000元以上的情形视为“数额较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