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的条件及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占罪乃指行为人为牟取不当利益,违反法律规定,擅自将本应归还给所有权人或遗赠人的财产为之据为己有且拒不偿还的犯罪行为。
该种犯罪的成立需满足如下几个关键要素: 1.行为人须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其唯一目的; 2.行为人必须实施侵占他人财产的具体行为,如私自占有他人委托保管之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等; 3.所侵占的财产价值必须达到一定程度,通常情况下,各地司法机关会依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来确定这一标准,但一般而言,侵占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0元至30,000元即可视为数额较大; 4.被害人有权要求返还被侵占财产,而行为人却拒绝归还。 在侵占财产价值的认定上,各地区可能因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而有所区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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