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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样才算构成敲诈勒索罪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敲诈勒索罪是一种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通过采取威胁、恐吓等不正当手段,强制性地向受害者索取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
要成功构成该罪名,通常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几个重要条件:首先,在主观层面上,行为人必须具备明确的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意图,也就是说,其意图是无偿获取他人的财物;
其次,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实施了威胁、恐吓等不当手段,以此来逼迫受害者交出财物。
这种威胁和恐吓既可以是直接表达出来的,也可以是隐含在言语之中的,只要能够让受害者感到恐惧,进而不得不交出财物就足够了;
最后,敲诈勒索的财物数额必须达到一定标准,或者是多次进行敲诈勒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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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7:2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