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审理范围包括哪些内容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占罪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刑事犯罪,其特征在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将原本属于他人代为管理或保管之物、遗忘在某处的物品或者被埋藏于地下的物品非法占据并据为己有,从而使这些财产脱离原有人合法权益之掌控。
然而,法律对于侵占罪的裁量范围,通常涵盖了以下几个关键要素:首先,需要明确财物的实际占有状况,如该财物究竟是由他人代为保管、遗落在某个地方的物品,抑或是被埋藏于地下的物品; 其次,需要对行为人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进行深入分析和判断,以确定其是否存在将他人财物据为己有的故意心态; 再者,需要对所涉及的财物价值进行准确评估,以确定是否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 最后,需要考虑行为人是否存在拒不归还的情节,即当财物所有人提出返还请求时,行为人是否仍然坚持不予归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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