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可以构成不当得利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占罪与不当得利属于两种截然不同的法律概念,侵占罪不能替代或等同于不当得利这一范畴。
侵占罪特指那些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动机,通过侵吞、盗窃、欺骗等手段,将受托管理的他人财物、遗失物或者隐藏物擅自据为己有的行为。 这些行为必须达到一定的数额标准并且拒绝归还才符合该罪的定义。 反之,不当得利乃指受益者在取得意外收获时,无任何合法依据,给他人造成了经济损失的事实。 二者在构成要件以及法律后果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从法律性质上看,侵占罪属于严重的犯罪行为,涉及到刑事责任的追究; 而后一种情形,即不当得利,通常属于民法范畴内的问题,受害人有权要求获益者返还不当所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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