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罪是怎么收集证据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对涉嫌构成“开设赌场”这一罪名的案件进行审理过程中,需要通过多种手段和渠道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
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首先,通过现场勘查获取第一手现场物证,例如赌博用具、赌资以及账目清单等实实在在的物品,这些直接反映了赌场存在以及其运转的客观事实。 其次,证人的证词以及言论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对于了解参与赌博的人员、赌场的内部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具有极大的帮助,他们的陈述可以更清晰地展现出赌场的经营方式以及实际运行状况。 再次,通过监控录像的方式获取相关证据,详细记录赌场内的各种活动以及人员进出的具体情况。 此外,电子数据,例如网络赌博中的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等等,同样可以作为关键性的证据材料。 最后,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以及辩护意见也是我们在收集证据时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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