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两年三次的认定有几种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盗窃犯罪行为中涉及到的两年内累计三次的认定,其主要内容可归纳为如下几点:
首先,在两年的时间段内发生的三次盗窃行为必须具备各自的独立性,即每次盗窃都应该是犯罪嫌疑人主观上有明确的非法占有之意图,并且在客观上实际实施了秘密窃取公共或私人财产的行为。 其次,这三次盗窃行为并不需要考虑每次盗窃所涉及的金额大小,亦无需关注这些被盗物品是否达到了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 最后,这三次盗窃行为必须在两年的期限之内完成,而计算起点通常以首次盗窃行为发生的日期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