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立案标准构成条件都有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占罪是指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之目的,将被托管之他人财产、遗忘物品或封埋之财宝变相挪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特定数额,拒绝归还的犯罪行为。
其立案标准以及构成要件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该犯罪的实施者应为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其次,行为人的主观心态应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明确意图; 再次,客观方面则表现为将被托管之他人财产、遗忘物品或封埋之财宝非法占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特定数额,拒绝归还; 最后,所侵占的财物必须达到特定的数额标准。 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当侵占数额介于人民币1万元至10万元之间时,便可视为“数额较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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