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聚众斗殴罪必须造成后果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范畴中,聚众斗殴罪并非仅须达成特定的实质性结果方可视为犯罪行为。
聚众斗殴这一刑事罪名,所指的是个人出于报复心理、争夺领导地位以及其他不当动机,纠集众多人群体化、组织化地相互进行暴力冲突,从而对公共秩序产生破坏作用的行为。 即便在这种情况下并未导致严重的人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只要存在聚众斗殴的行为,便有可能被判定为触犯了本罪。 究其原因,在于本罪主要侵犯的是社会公共秩序这一基本价值观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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