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帮当事人转账是否构成帮信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为他人进行转账是否构成帮信罪这一问题,需结合实际情况做综合性的深入分析才能得出结论。
倘若明悉他人正在运用信息网络从事犯罪活动,而依然为之提供便捷的支付结算服务,且情节严重的话,便有可能构成帮信罪。 在确定是否属于"明知"这个问题上,往往需要深度考量涉及到的当事人的认知水平、既往的生活经验、具体的交易对象、与涉嫌实施信息网络犯罪者之间的关联、提供协助的时间以及方式、从中获取利益的状况等诸多复杂因素。 如果当事人对于所转账行为的本质属性及运用目的毫无了解,抑或是尽管清楚知晓却未达到法定的“明知”标准,并且不会产生其他的严重情况,此时一般来说并不足以构成帮信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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