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吸毒是不是危险驾驶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吸食毒品本身并不属于危害公共交通工具驾驶行为的范畴,即不符合我们常说的“危险驾驶罪”定义。
这里提到的“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进行比赛性质的行驶,情节严重; 饮酒过量后驾驶机动车的情况; 在从事校车业务和旅客运输过程中,严重超过了预定的乘客承载量,或者严重超过了规定的最高速度; 以及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在运输过程中运输危险化学品,对公共交通环境造成潜在威胁的行为。 虽然吸食毒品这种行为本身也是非法的,但是它并不能直接构成“危险驾驶罪”。 然而,如果有人在吸食毒品之后继续驾驶机动车,那么由于吸食毒品可能引发的精神问题或者其他不良反应,就有可能触犯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从而构成新的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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