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拐卖儿童罪警察怎么定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拐卖儿童罪行乃是一类性质极为恶劣、危害性极强的刑事犯罪。
面对此类案件,执法机关将会依据案情中的具体涉及内容及相应物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裁决。 首先,关键在于明确犯罪嫌疑人是否存在以交易、出售为动机,实施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 若于其中任何一种情况下得以确认,便可初步判定其涉嫌拐卖儿童罪名成立。 在证据收集环节,证人证言、物证、书证以及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与辩护等各类证据,均需形成一个完整且严密的证据链条,以此来证明犯罪事实的真实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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