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拐卖儿童罪的犯罪对象和构成要件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拐卖儿童罪”是一项严重的法律犯罪,其定义为:与出售目的有关,通过诱骗、绑架、收购、贩卖、运送以及中转等方式非法剥夺未满十四岁未成年人自由和权益的行为。
该罪名的刑事责任主体为一般公民,而犯罪意图则必须是直接故意,并且明确包含着将被害者作为商品进行出售的意图。 在客观方面,其行为涵盖了诱骗、绑架、收购、贩卖、运送以及中转等多种形式中的任何一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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