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罪主从犯怎么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开设赌场罪的主犯与从犯之识别,通常需要我们依据多个因素进行综合性的判断。
所谓主犯,主要是指在开设赌场的犯罪行为中起到组织、策划、指挥等关键性作用的罪犯,亦或是在共同犯罪活动中发挥主导作用的成员。 而从犯,则是指那些在共同犯罪中扮演次要或辅助角色的人。 在具体的认定过程中,我们会充分考虑到他们的参与程度、所获得的利益状况、对赌场的实际掌控力以及影响力,同时也包括是否有组织他人参与其中等诸多因素。 例如,如果某个人提供了主要的资金支持、场所设施,并且能够决定赌场的运营策略及游戏规则,甚至还能招揽众多的工作人员,那么他很可能会被判定为主犯; 反之,如果只是提供一些辅助性质的服务,如负责望风、做杂务、偶尔参与赌博等,那么他就有可能被认定为从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
【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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