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夺罪的价值判断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抢劫罪的价值衡量准则,主要依赖于牵涉案情财产的价值大小予以确立。
一般而言,参照刑事法律条款之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当抢夺行为造成的公共或私人财产损失等值介乎人民币一千元到三千元之间,或者超过人民币三万元到八万元,以及超过人民币二十万元到四十万元时,应被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况。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各省级行政区划的高级人民法院及人民检察院,可根据本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同时兼顾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规定的金额范围内,制定出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具体数额标准,并上报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批通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罪;抢劫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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