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执法人员算袭警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行政执法人员并不能作为袭击警察罪名的具体受害者。
袭击警察罪特指通过暴力方式攻击正在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警察的行径。 行政执法人员与人民警察在行使职权和执法权限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人民警察肩负着维护社会治安、打击犯罪等特定法定职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对于那些以暴力方式袭击正在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警察的行为,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若采用枪支、管制刀具,甚至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极端手段,严重威胁其生命安全的,则应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值得关注的是,若行政执法人员在与警察协同执法过程中遭受暴力袭击,并且该行政执法人员是在协助警察依法履行职务的前提下,那么他/她有可能被视为袭击警察罪的受害者。 然而,仅针对行政执法人员自身的暴力行为并不符合袭击警察罪的定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袭警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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