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赌球属于开设赌场罪还是赌博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对赌球活动进行法律定性的问题,需结合具体情形予以严谨分析。
如若某人以营利为其唯一追求目的,召集大众进行大规模赌博,或者长期从事此类活动,那么他很可能会被判定犯下赌博罪行。 然而,如果有人创建了赌博网站,并接受他人的投注; 或者建立赌博网站后将其提供给他人用于组织赌博; 又或者作为赌博网站的代理人,接受投注或参与赌博网站的利润分成,那么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开设赌场罪。 一般而言,开设赌场罪所带来的社会危害性要比赌博罪更为严重。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对于赌球行为的法律定性,往往会综合考虑到参与者的数量、赌资的规模以及赌博活动是否具有组织性等多方面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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