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质押占有构成侵占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尽管质押占有在特定情形之下或许可能涉嫌触犯侵占犯罪,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其必然会被认定为犯罪行为。
侵占罪乃是指那些出于非法占有的意图,以不当手段将原本由他人托管管理的财物、遗忘物品或者埋藏物寡廉鲜耻地据为己有,该行为涉及到的金额达到法律规定的一定基准,并且当事人忽视追回并拒绝归还给相关所有者或监管者。 在有关质押关系的实例中,倘若出质人违背了签署的质押合同所明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未经授权就擅自处分质押物,或者无视物权原主的合法权益,拒不交还被用于担保的财产,那么当这些行为恰巧满足侵占罪的定义以及构成要素的时候,便可能会被判定为构成侵占罪。 例如来说,当出质人在原本设定的债务期限尚未届满之际,就擅自将用以担保的财产进行秘密的销售和据为己有,这无疑就是对他人财务的非法占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