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程度算寻衅滋事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寻衅滋事罪”系指行为人蓄意挑动争端,无缘无故地对他人进行殴打、骚扰,或是任意侵占、损毁公有或私有财产,甚至在公共场合制造混乱,从而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此罪的犯罪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行为人必须实施了随意殴打他人的行为,且情节恶劣; 其次,行为人还需实施了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行为,并且情节恶劣; 再次,行为人必须实施了强行占有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产的行为,而且情节严重; 最后,行为人还需要在公共场所制造混乱,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失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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