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拘禁罪怎么撤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非法拘禁罪一经立案之后,若欲撤销该案记录,则须具备特定的条件方可进行。
一般而言,倘若案件最终被判定为误解或无犯罪真实情况的出现,抑或是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且伤害性不足以称之为犯罪的情况下,方有可能撤销此案。 此外,若存有充足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所实施的行为无法归入非法拘禁罪的范畴,例如拘禁期间极其短暂、并未实际限制人身自由等情况,经过严谨的审查与核实后,亦有可能撤销此案。 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撤销案件的决定必须由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同时还需遵守严格的法律程序及证据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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