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刑法,敲诈勒索罪乃是一种特定犯罪类型,其本质特征在于行为人意图通过采用恐吓、威胁或压迫手段,非法攫取他人公共或者私人财物。
为了避免触犯敲诈勒索罪,须确保在以下几个核心要素方面都能符合法定标准: 首先,主观意识中必须过滤掉任何非法剥夺他人财产的意图。 譬如,因请求支付合法债务、补偿合规损失这些合法诉求,也不算非法获取他人财产的初衷。 其次,在实际行动中,不得出现对对象施加恐吓、威胁或压迫的行为。 例如来说,如果未曾借助语言、动作或是其他方式致使受害者产生恐惧心理并因此交付财物,那就是缺乏客观的威胁行为。 再者,所要求的财物必须是合法且合理的,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或者双方先前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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