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罪二十万量刑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对于涉及开设赌场罪的案件,若涉案金额达到了二十万元人民币,则可视为情节较为严重的情况。
在实际的司法审判过程中,对于开设赌场罪的量刑标准,会综合考量诸多具体因素,例如犯罪实施的方式和手段、赌博活动的规模以及其持续时间长短、由此带来的社会负面影响程度、被告人口头承诺的悔过态度等等。 然而,倘若涉案金额仅为二十万元人民币,理论上而言通常将被判定为情节较重。 但是,若被告人能够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或者在案件侦查过程中有显著协助破案的行为表现出立功,甚至还能积极缴清所涉赌资以争取从轻量刑的机会,那么便有可能会对最后判处的刑罚产生较大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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