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罪会被判2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开设赌场罪行而言,通常情况下都不太可能因为同一目的犯罪行为而受到两次及以上的刑事制裁。
这主要是由于我国刑法体系中严格遵守着"一事不再罚"的基本原则,也就是说,对于同一性质的犯罪行为,我们不能对其进行重复的定罪与惩罚。 开设赌场罪作为一种极其严重的犯罪行为,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中有明确规定:对于犯有开设赌场罪的人,应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还需缴纳罚金; 若情节较为严重者,则将面临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 然而,如果某位人士在不同的时间段以及不同的地点,实施了多次各具特色的开设赌场行为,那么针对每一次独立的犯罪行为,都有可能会被单独地进行定罪量刑。 总的来说,最终的判决结果将会综合考虑到案件中的各类情节以及相关证据等诸多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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