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拐卖儿童罪立案需求满足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拐卖儿童罪案件的立案程序,具体要求如下:
拐卖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种类繁多,一般涵盖拐骗孩童、实施绑架、开展购买、进行贩卖、接送小孩、中转儿童等多种类型。 其中,任意一个环节的实施均有可能被视作构成拐卖儿童罪,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展开正式立案调查。 在实务操作中,通常会将是否涉及到以出卖孩子为主要目的,以及是否出现包括但不限于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等等行为作为判断是否应当立案的关键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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