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罪另案处理的有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赌博场所犯罪,确实会出现“另案他处”的特殊情形。
这类情况通常源于同案犯罪嫌疑人行踪不明,或者其额外行为不满足合并审理之条件等因素。 从司法理论与实践来看,若有部分涉案人员的违法犯罪事实清楚明了、证据确凿无疑,那么就可以优先进行处理; 然而对于那些案情复杂、或需深入调查处理的犯罪嫌疑人,则倾向于采取“另案他处”的策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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