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赔付由谁负责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的赔付责任主体往往囊括了进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的团体以及相关的负责人。
针对以单位名义展开的犯罪活动,该单位需承担起与其相关的民事赔偿责任。 而在此过程中,负责管理事务的高层领导人以及其他直接参与者,亦应为受害者所遭受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 在实际操作中,具体的赔付方式与范围将依据案件的具体状况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明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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