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有不作为犯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的刑法体系中,关于盗窃罪这一类别,鲜少出现不作为犯罪的现象。
通常情况下,盗窃罪是由行为人主动且秘密地侵占他人财物这一行为来完成的。 所谓不作为犯罪,是指行为人本可以履行其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却没有去履行。 然而,盗窃罪的核心内涵则在于行为人对他人财产的违法占有以及这种占有背后所隐藏的积极行为。 在目前的法律制度内,仅仅是未履行某些义务,往往无法直接被理解为构成盗窃罪。 如果要被判定为盗窃罪,必须要有主动的、积极的盗窃行为,也就是通过秘密手段将他人的财物据为己有。 如果只是消极地不去做某件事情,那么这样的行为通常并不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素。 然而,在极少数的特殊情况下,如果法律明确规定了特定的作为义务,并且违反该义务与盗窃行为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那么就可能引发争议,但是这种情况非常少见。 总的来说,盗窃罪主要呈现出作为犯罪的特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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