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传销借钱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不幸陷入传销组织,且该组织借助借债之机从事违法活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此种行为或许并不满足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性的要件,原因在于传销活动可能触犯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甚至可能背离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倘若行为人和相对人通过虚伪的意思表示来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那么此类行为将归于无效。 传销组织的行为极有可能涉及到虚伪意思表示,因为他们的真正意图并非建立真实的借贷关系,而是为了获取非法利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倘若某项民事法律行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该行为将被视为无效。 因此,传销组织的行为很可能已经触犯了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再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倘若行为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亦将被判定为无效。 因此,传销组织的行为也可能涉及到恶意串通,从而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总而言之,若不幸陷入传销组织,且该组织借助借债之机从事违法活动,根据现行法律,这类民事法律行为很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在此情况下,受害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追究传销组织及其涉事人员的法律责任。 同时,受害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发起诉讼,请求确认借贷合同无效,并要求返还非法收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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