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如何要求赔偿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占罪乃以非法占有为出发点,擅自将本应由自己保管之他人财物、遗失物品或是掩埋物品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却始终拒绝归还所占财产的恶劣行为。
当在遭受侵害时,若决定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通常可采用以下几种方法予以索赔: 首先,侵权者及受害人都应当心平气和地展开协商,寻求能否达成一致协议,使被诱骗走的财物得以返还或者获得相应的物质补偿。 若协商失败,则需向当地相关司法机构提起刑事自诉,在此过程中,您还能依法提出附加的民事诉讼请求,让对方对造成的损失作出必要的赔偿。 而就损失金额评估而言,不仅包括财物本身实际价值的损害,还给侵占行为包含在内的其他合理损失提供了救济可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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