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聚众斗殴轻微伤罪的标准怎么界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妨碍社会治安致人损伤并非聚众斗殴犯罪的必要构成元素。
取而代之,只要被告人实施了聚众斗殴的暴力行为,无论是否导致受害者受到人身伤害,均有可能被视为构成了聚众斗殴罪的既遂形态。 聚众斗殴罪,全称为“组织和故意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公共交通以及管理活动”的罪行。 其主要原因在于报复他人、争夺势力范围或者存在其他违反社会道德、法律规定的不良动机,从而引发众多人员参与其中,相互之间大打出手,极大的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秩序。 对于参与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以及帮助行为最积极的参与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者更轻类型的监禁处罚。 如果情节更为严重,则可能面临长达三到十年的有期徒刑刑事责任。 在此类案件中,主要考虑的因素包括: 是否属于多次参与聚众斗殴; 参与斗殴的人数多寡与规模大小; 对于社会稳定性所带来的威胁程度; 以及参与者是否携带武器等要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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